1.增加了無鹵混合護套料(ST8),增加了ST8無鹵護套混合料的機械性能、高溫壓力、低溫性能、燃燒性能和吸水性能試驗,增加了對無鹵低煙阻燃電纜絕緣、內襯層和填充、隔離套和外護套的要求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對于增加無鹵混合護套料(ST8)在標準中所引起的各章條變化較多,在標準中表4、6.1、8.2.2、13.3.3、14.2、表5、19.6、19.7、19.9、19.10、19.16、19.25、表21和表25均有增加或涉及。
8.2 內襯層與填充
……
8.2.2 材料
……
無鹵電纜的內襯層和填充應符合表5規定。
13.3.3 隔離套
……
無鹵電纜的隔離套(ST8)應符合表5規定。
……
14.2材料
……
如果要求在火災時電纜能阻止火焰的蔓延、發煙少以及沒有鹵素氣體釋放,應采用無鹵阻燃型護套材料。無鹵阻燃電纜的外護套(ST8)應符合表5的規定。
……
19.10 PVC絕緣和護套以及無鹵護套的低溫性能試驗
19.10.1 步驟
應按GB/T 2951.14-2008第8章取樣和進行試驗,試驗溫度見表23、表22和表25。
19.10.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GB/T 2951.14-2008第8章規定。
19.16 燃燒特性試驗
19.16.2 電纜的成束阻燃試驗
該試驗適用于ST8無鹵護套的電纜。
對于其他材料護套的電纜,當制造商申明電纜有成束阻燃特性時應進行試驗。
應根據申明的類別進行成束阻燃試驗,阻燃A類、阻燃B類、阻燃C類、阻燃D類的試驗要求和方法應分別符合GB/T 18380.33、GB/T 18380.34、GB/T 18380.35、GB/T 18380.36的規定。
19.16.3 煙密度試驗
該試驗適用于ST8無鹵護套的電纜。
試驗步驟和要求應符合IEC 61034-2規定。
19.16.4 酸氣含量
19.16.4.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17650.1規定。
19.16.4.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9.16.5 pH值和電導率試驗
19.16.5.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17650.2規定。
19.16.5.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9.16.6 氟含量試驗
19.16.6.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7113.2規定。
19.16.6.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9.25 無鹵護套的吸水試驗
19.25.1 步驟
應按GB/T 2951.13-2008的9.2規定取樣和進行試驗,試驗條件應符合表25規定。
19.25.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25規定。
2.增加了額定電壓18/20(24)kV電纜的標稱絕緣厚度規定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對于額定電壓18/20(24)kV電纜的增加,在標準中應予以甄選、識別。
3.修改了擠包內襯層和繞包內襯層的要求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8.2 內襯層與填充
8.2.2 材料
用于內襯層和填充物的材料應適合電纜的運行溫度并與電纜絕緣材料相兼容。除縱向阻水型電纜外,內襯層和填充物應采用非吸濕材料。
無鹵電纜的內襯層和填充應符合表5規定。
8.2.3 擠包內襯層
擠包內襯層的標稱厚度見表9。
8.2.4 繞包內襯層
纜芯假設直徑為40.0 mm及以下時,繞包內襯層的標稱厚度取0.4 mm;如大于40.0 mm時,則取0.6 mm。
繞包內襯層采用單根或多根帶材重疊繞包而成。當多根帶材繞包時,每一根均應重疊繞包。
4.修改了銅帶搭蓋率的規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0.2 要求
10.2.1 金屬屏蔽中銅絲屏蔽的電阻,適用時應符合GB/T 3956規定。銅絲屏蔽的標稱截面應根據故障電流容量確定。
10.2.2 銅絲屏蔽由疏繞的軟銅線組成,表面可采用反向繞包的銅絲或銅帶扎緊,相鄰銅絲的平均間隙不應大于4 mm。相鄰銅絲平均間隙的定義和計算見GB/T 11017.2-2014中6.5.2。
10.2.3 銅帶屏蔽應由一根重疊繞包的軟銅帶組成。重疊繞包銅帶間標稱搭蓋率為15%,最小搭蓋率不應小于5%。要求時,可采用其它結構。
屏蔽原材料軟銅帶應選擇符合GB/T 11091規定的銅帶。
銅帶標稱厚度為:
——單芯電纜:≥0.12 mm;
——三芯電纜:≥0.10 mm。
銅帶的最小厚度不應小于標稱值的90%。(“應不”與“不應”表現在標準化助動詞使用規范性)
5.修改了鉛套的標稱厚度計算公式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鉛套應采用鉛或鉛合金,并形成松緊適當的無縫鉛管。
鉛套的標稱厚度應按公式(1)計算:
…………(1)
式中:
tpb ——鉛套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Dg ——鉛套前假設直徑,單位為毫米(mm)。
假設直徑計算應按附錄A進行,計算結果應修約到一位小數(見附錄B)。
當標稱厚度計算值小于1.2 mm時,鉛套標稱厚度取值為1.2 mm,計算值應按附錄B修約到一位小數。
6.修改了鎧裝材料的規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3.2 材料
圓金屬絲或扁金屬線應為鍍鋅鋼絲、不銹鋼絲(非磁性)【新增】、銅絲或鍍錫銅絲、鋁絲或鋁合金絲。
金屬帶應為鍍鋅鋼帶、不銹鋼絲(非磁性)【新增】、鋁帶或鋁合金帶。鋼帶應采用工業等級的熱軋或冷軋鋼帶。
在要求鎧裝鋼絲層滿足最小導電性的情況下,鎧裝層中允許包含足夠的銅絲或鍍錫銅絲,以確保達到要求。
選擇鎧裝材料時,尤其是鎧裝作為屏蔽層時,應特別考慮腐蝕的可能性,這不僅為了機械安全,也為了電氣安全。
除非采用特殊結構,用于交流系統單芯電纜的鎧裝應采用非磁性材料。
注:用于交流系統的單芯電纜以磁性材料為主的鎧裝即使采用特殊結構,電纜載流量仍將大為降低。
7.增加了粗圓金屬絲直徑的規定以及鎧裝下隔離套或內襯層標稱厚度規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3.4 鎧裝金屬絲和鎧裝金屬帶的尺寸
鎧裝金屬絲和鎧裝金屬帶應優先采用下列標稱尺寸:
——圓金屬絲(細):直徑0.8 mm、1.25 mm、1.6 mm、2.0 mm、2.5 mm、3.15 mm;
——圓金屬絲(粗):直徑4.0 mm;【新增】
——扁金屬線:厚度0.8 mm;
——鋼帶:厚度0.2 mm、0.5 mm、0.8 mm;
——鋁或鋁合金帶:厚度0.5 mm、0.8 mm。
13.6 圓金屬絲或扁金屬線鎧裝
金屬絲鎧裝應緊密,即使相鄰金屬絲間的間隙很小。必要時,可在扁金屬線鎧裝和圓金屬絲鎧裝外疏繞一條標稱厚度最小為0.3 mm的鍍鋅鋼帶,鋼帶厚度的偏差應符合17.7.3規定。
采用粗圓金屬絲鎧裝時,當鎧裝下隔離套或內襯層的標稱厚度計算值小于2.0 mm時,隔離套或內襯層的標稱厚度應取值為2.0 mm。
8.修改了外護套厚度的規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4.3 厚度
若無其它規定,擠包外護套標稱厚度值應按公式(3)計算:
…………(3)
式中:
tos ——外護套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Dos ——擠包護套前電纜的假設直徑,單位為毫米(mm)。
按公式(3)計算出的數值應修約到0.1 mm(見附錄B)。
當單芯電纜外護套標稱厚度的計算值小于1.4 mm時,外護套標稱厚度取值為1.4 mm。當多芯電纜外護套標稱厚度的計算值小于1.8 mm時,外護套標稱厚度取值為1.8 mm。
此處變化較大,電纜企業在修改《工藝文件》等技術資料時應特別注意!!!
9.增加了試驗中電纜導體溫度的確定方法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15.4 電纜導體溫度的確定
試驗中電纜導體溫度的確定參見附錄C。
10.增加了有半導電層外護套的耐壓試驗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16.1 概述
例行試驗通常應在每一根電纜制造長度上進行(見3.2.1)。根據購買方和制造方達成的質量控制協議,可減少試驗電纜的根數或采用其它的試驗方法。
本部分規定的例行試驗為:
a)導體電阻測量(見16.2);
b)在帶有符合7.2和7.3規定的導體屏蔽和絕緣屏蔽的電纜絕緣線芯上進行的局部放電試驗(見16.3);
c)電壓試驗(見16.4);
d)當電纜外護套上有半導電結構時,外護套直流耐壓試驗(見16.5)。
16.5 外護套耐壓試驗
適用時,對于外護套上有擠包半導電層的電纜,可按IEC 60229: 2007中3.1規定進行外護套直流電壓試驗。
附:IEC 60229: 2007,3.1
3.1 D.C. voltage test
A d.c. voltage of 8 kV per millimetre of the specified nominal thickness of the extruded oversheath shall be applied for 1 min between the underlying metal layer at negative polarity and the outer conducting layer, subject to a maximum voltage of 25 kV.
No breakdown of the oversheath shall occurduring the test.
NOTE The outer conducting layer may consist of a conductive layer applied to the extruded oversheath or obtained by immersion in water for the duration of the test.
參考譯文:
3.1 直流耐壓試驗
以外護套標稱厚度8kV/mm為基準,但最大不超過25kV,確定施加直流電壓值。其電壓應施加在外護套下的金屬層和外部導電層之間,其中(外護套下的)金屬層連接負極,施加電壓時間為1min。
試驗過程中,外護套不應發生擊穿。
注:擠包在外護套上的導電層或在試驗過程中浸入水中,均可作為外部導電層。
11.修改了對非金屬護套厚度的要求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7.5.3 對非金屬護套要求
采用與外護套緊密粘結的擠包外半導電層結構時,擠包外半導電層的厚度可作為護套厚度的一部分,最多不超過0.3 mm。不考慮啞鈴片的制作方式,包含擠包外半導電層的護套應滿足該類型護套的所有機械性能要求。
非金屬護套厚度最小測量值不應小于規定標稱值的80%-0.2 mm,見公式(6):
……………(6)
式中:
——非金屬護套厚度最小測量值,單位為毫米(mm); ——非金屬護套標稱厚度,單位為毫米(mm)。
19.3 非金屬護套厚度測量(包括外護套、擠包隔離套、擠包內襯層)
19.3.1 取樣
應取一個電纜試樣。
19.3.2 步驟
應按GB/T 2951.11-2008的8.2進行測量。
19.3.3 要求
見17.5.3。
12.增加了繞包帶搭蓋率和金屬帶間隙率的測量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17.11 繞包搭蓋率和間隙率
搭蓋率和間隙率的測量方法見GB/T 12706.1的規定。
銅帶屏蔽最小搭蓋率應符合10.2.3的規定。
(10.2.3銅帶屏蔽應由一根重疊繞包的軟銅帶組成。重疊繞包銅帶間標稱搭蓋率為15%,最小搭蓋率不應小于5%。要求時,可采用其它結構。)
鎧裝金屬帶間隙率應符合13.7的規定。
(13.7 雙金屬帶鎧裝
當采用金屬帶鎧裝和符合8.2規定的繞包內襯層時,內襯層應采用包帶墊層加強。如果鎧裝金屬帶厚度為0.2 mm,內襯層和附加包帶墊層的總厚度應按8.2的標稱值再加0.5 mm;如果鎧裝金屬帶厚度大于0.2 mm,內襯層和附加包帶墊層的總厚度應按8.2的標稱值再加0.8 mm。
繞包內襯層和附加包帶墊層總厚度的測量值不應小于規定值的80%再減0.2 mm。
金屬帶鎧裝應螺旋繞包兩層,使外層金屬帶的中間部位大致在內層金屬帶間隙上方,每層金屬帶間隙率不應大于50%。)
GB/T 12706.1-2020的16.10、16.11和附錄C規定如下:
13.增加了繞包內襯層和(或)包帶墊層厚度測量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17.12 繞包內襯層和(或)包帶墊層總厚度的測量
繞包內襯層和(或)包帶墊層總厚度的測量方法見GB/T 12706.1的規定。
繞包內襯層厚度測量值不應小于規定標稱值的80%再減0.2 mm。
當采用雙金屬帶鎧裝時,繞包內襯層和附加包帶墊層的總厚度應符合13.7的規定。
19.26 繞包內襯層和(或)包帶墊層總厚度的測量
適用時,應按17.12規定取樣和進行試驗,并符合其規定。
14.修改了彎曲試驗圓柱體直徑的規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8.2.4 彎曲試驗
在室溫下試樣應圍繞試驗圓柱體(例如線盤的筒體)至少繞一整圈,然后松開展直,再在相反方向上重復此過程。
此操作循環應進行三次。
試驗圓柱體的直徑不應大于:
——鉛套或縱包復合金屬箔電纜:
?25(d+D)(1+5%) 單芯電纜;
?20(d+D)(1+5%) 三芯電纜。
——其它類型電纜:
?20(d+D)(1+5%) 單芯電纜;
?15(d+D)(1+5%) 三芯電纜。
式中:
D ——電纜外徑,單位為毫米(mm),按17.8測量;
d ——導體的實測直徑,單位為毫米(mm)。
如果導體不是圓形,應按公式(8)計算:
………………(8)
式中:
S ——導體標稱截面積,單位為平方毫米(mm2)。
本試驗完成后,試樣應立即進行局部放電試驗,并應符合18.2.5規定。
18.2.5局部放電試驗
應按GB/T 3048.12進行局部放電試驗,試驗靈敏度應為5 pC或更優。
三芯電纜的所有絕緣線芯都應試驗,電壓施加于每一根導體和金屬屏蔽之間。
試驗電壓逐漸升高到2U0并保持10 s,然后緩慢降到1.73 U0。
在1.73 U0下,應無任何由被試電纜產生的超過聲明試驗靈敏度的可檢測到的放電。
注:被試電纜的任何放電都可能有害。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19.4 鉛套厚度測量
19.4.1 取樣
準備一個電纜試樣。
19.4.2 步驟
應按17.6.2或17.6.3進行測量。
19.4.3 要求
見17.6.1。
17.6鉛套厚度測量
17.6.1 概述
根據制造方的意見應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測量鉛套最小厚度。鉛套厚度最小測量值不應低于規定標稱值的95%再減0.1 mm,見公式(7):
………………(7)
式中:
——鉛套厚度最小測量值,單位為毫米(mm)。17.6.2 窄條法
應使用測量頭平面直徑為4 mm~8 mm的千分尺測量,測量精度為±0.01 mm。
測量應在取自成品電纜上的50 mm長的護套試樣進行。試樣應沿軸向剖開并仔細展平。將試樣擦拭干凈后,應沿展平的試樣的圓周方向距邊緣至少10 mm進行測量。應測取足夠多的數值,以保證測量到最小厚度。
17.6.3 圓環法
應使用具有一個平測頭和一個球形測頭的千分尺,或具有一個平測頭和一個長為2.4 mm、寬為0.8 mm的矩形平測頭的千分尺進行測量。測量時球形測頭或矩形測頭應置于護套環的內側。千分尺的精度應為±0.01 mm。
測量應在從樣品上仔細切下的環形護套上進行。應沿著圓周上測量足夠多的點,以保證測量到最小厚度。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9.16 燃燒特性試驗
19.16.2 電纜的成束阻燃試驗
該試驗適用于ST8無鹵護套的電纜。
對于其他材料護套的電纜,當制造商申明電纜有成束阻燃特性時應進行試驗。
應根據申明的類別進行成束阻燃試驗,阻燃A類、阻燃B類、阻燃C類、阻燃D類的試驗要求和方法應分別符合GB/T 18380.33、GB/T 18380.34、GB/T 18380.35、GB/T 18380.36的規定。
19.16.3 煙密度試驗
該試驗適用于ST8無鹵護套的電纜。
試驗步驟和要求應符合IEC 61034-2規定。
19.16.4 酸氣含量
19.16.4.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17650.1規定。
19.16.4.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9.16.5 pH值和電導率試驗
19.16.5.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17650.2規定。
19.16.5.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9.16.6 氟含量試驗
19.16.6.1 步驟
該試驗適用于非金屬ST8材料作為外護套的無鹵電纜。
試驗方法應符合GB/T 7113.2規定。
19.16.6.2 要求
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規定。
17.修改了黑色聚乙烯護套碳黑含量測試的適用對象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19.17 黑色PE護套碳黑含量測定
19.17.1 步驟
非阻燃型護套碳黑含量應按GB/T 2951.41-2008第11章規定取樣和進行試驗。阻燃型外護套的碳黑含量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商定。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20.3 絕緣試驗20.3.1 交流電壓試驗按供方與買方協議,可采用下列a)項或b)項或c)項交流電壓試驗:a)在導體與金屬屏蔽間施加系統的相間電壓U,頻率為20 Hz~300 Hz,持續15 min;b)在導體與金屬屏蔽間施加正常系統額定電壓U0,持續24 h;c)在導體與金屬屏蔽間施加均方根值為3 U0的電壓,頻率為0.1 Hz,持續15 min。注1:交流電壓試驗期間,可同時監測tanδ和(或)局部放電。注2:對已運行電纜線路,可采用較低電壓和/或較短時間進行試驗。試驗電壓和時間與已運行時間、環境條件、擊穿歷史以及試驗目的相關,由供方與買方協商確定。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20.修改了絕緣的電氣試驗要求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21.增加了規定值的修約規則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B.3 測量值或其計算值與規定值的表示和判定
在判定測量值或其計算值是否符合要求時,應將測試所得的測量值或其計算值與規定值作比較,比較方法應采用修約值比較法,比較規則應符合GB/T 8170的規定。
測量值或其計算值的修約數位通常應與規定值的數位一致。表B.1列出了一些規定值、測量值或其計算值的修約數位。
22.增加了聚烯烴外護套代號
1)2008版規定
2)2020版規定
G.1.1.4 護層代號
聚氯乙烯護套………………………………………………V
聚乙烯或聚烯烴護套………………………………………Y
彈性體護套…………………………………………………F
金屬箔復合護層……………………………………………A
鉛套…………………………………………………………Q
注1:護層代號包括內襯層和隔離套等。
注2:彈性體護套包括氯丁橡膠、氯磺化聚乙烯或類似聚合物為基的護套混合料。若訂貨合同中未注明,則采用何種彈性體由制造方確定。
本條在排版、術語表述方面有較多修改,建議電纜工作者對新、舊術語進行對比學習,便于規范。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G.1.3 產品表示方法
產品用型號(型號中有數字代號的電纜外護套,數字前的文字代號表示內護層)、規格(額定電壓、芯數、標稱截面積)及本部分標準編號表示。
阻燃電纜產品的表示方法應符合GB/T 19666規定。
24.增加了成品電纜交貨長度和標志要求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G.2.2 交貨長度
根據雙方協議長度交貨,長度計量誤差不應超過±0.5%。
重量不超過80 kg的短段電纜,可成圈包裝。
G.2.3 成品電纜標志
成品電纜的護套表面應有制造廠名稱、產品型號規格及額定電壓的連續標志,標志應字跡清楚、容易辨認、耐擦。
成品電纜標志應符合GB/T 6995.3規定。
1)2008版規定
無。
2)2020版規定
G.3 產品安裝條件
G.3.1 電纜安裝時的環境溫度
具有聚氯乙烯絕緣或聚氯乙烯護套或無鹵阻燃護套的電纜,安裝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0 ℃。
《礦用通信電纜,礦用通信光纜,礦用控制電纜》《天一線纜邯鄲有限公司》轉
2024-11-01
2024-10-27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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